中国铁合金网:日前,山西省空气质量再提升2022-2023年行动计划印发,要求11个设区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名前移,其中太原市、临汾市要退出后10位,阳泉市、运城市要退出后20位,其他城市排名进一步前移;朔州市、吕梁市要力争空气质量六项污染物指标全部达到二级标准。涉及钢铁、焦化行业的重点任务如下:
深入推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
1、坚决遏制“两高”项目盲目发展。对在建、拟建和存量“两高”项目实行清单管理,分类处置,动态监管,坚决叫停不符合要求的“两高”项目,推动在建和拟建“两高”项目能效、环保水平达国际国内先进水平。除属于2021年分类处置清单范围内完善手续的“两高”项目外,太原及周边“1+30”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重点区域不再审批新建焦化和传统烧结、高炉、转炉长流程钢铁项目(产能置换项目除外)。
2、积极推进重污染企业退城搬迁。持续推进城市(含县城)建成区钢铁、焦化、等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停退出,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。对城市(含县城)建成区重污染企业,实施更为严格的差异化错峰生产、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。
3、加快淘汰重点行业落后产能。加快已备案“上大关小”大型焦化项目建设,加速淘汰炭化室高度4.3米焦炉,2022年关停退出本年度建成大型焦化升级改造项目置换的4.3米焦炉,2023年底前全面关停退出4.3米焦炉。严格落实国家粗钢产量总量调控要求,重点压减环保绩效水平差、能耗高、工艺装备水平相对落后企业,以及空气质量排名靠后城市企业的粗钢产量。鼓励长流程钢铁企业通过就地改造转型发展电弧炉短流程炼钢。逐步淘汰1200立方米以下高炉、100吨以下转炉、步进式烧结机、球团竖炉以及半封闭式硅锰合金、镍铁、高碳铬铁、高碳锰铁电炉,忻州市2022年底前淘汰未达标排放的独立球团企业。
深入推进工业企业污染治理
实施钢铁、焦化行业深度治理。城市建成区及周边20公里范围内钢铁、焦化企业率先实施深度治理。钢铁企业烧结机机头烟气颗粒物、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5mg/m³、5mg/m³、35mg/m³。焦化企业焦炉烟气颗粒物、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、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5mg/m³、15mg/m³、50mg/m³、60mg/m³。自2023年1月1日起,执行范围内的现有钢铁企业烧结工序和焦化企业实施差异化管控。鼓励其他区域钢铁、焦化企业分步实施深度治理改造。
持续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
1、实施差异化错峰生产。以钢铁等高排放行业为重点,按照企业环保绩效水平、所在位置,实施差异化错峰生产。
2、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。出台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办法,进一步优化绩效分级指标,规范绩效分级管理,科学精准实施差异化管控。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,夯实“一企一策”应急减排措施,确保减排措施可操作、可监测、可核查。
钢铁、煤炭是山西省重要的支柱产业,近年来,山西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、调整产业结构、利用清洁能源等方面持续发力,采取一系列治理措施,生态环境保护硕果累累。
今年3月,《山西省钢铁企业改造提升2022年行动计划》印发,该行动计划聚焦推进钢铁企业智能化、绿色化、服务化转型升级,实现全方位高质量发展。行动计划提出,2022年对山西省24户钢铁企业开展入企服务,重点推进67个产能置换、节能改造、超低排放等项目建设,总投资761.4亿元,2022年预计完成投资258亿元。
4月,山西临汾市5家企业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被集中处罚,最高一家企业被罚款74.8万元。
5月,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2年夏季臭氧污染治理攻坚动员会议。聚焦重点区域、重点时段、重点行业、重点企业和重点污染物,落实各项治污措施,有效降低污染物排放,并采取分级应急管控措施,坚持精准、科学、依法治污,聚焦源头治理,对挥发性有机物实行全方位、全链条、全环节治理。
6月,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2021年山西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十大典型案例。
8月,太原市所有工业企业在严格执行浓度、总量“双达标”基础上,针对全市13个行业248家工业企业,采取压减钢铁产量、压减焦化产能、压减水泥产能和实行错峰生产的措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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