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
2021年1月1日零时起港口建设费全面停止征收
依据国务院相关文件及《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<港口 建设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>的通知》(财综﹝2011﹞29 号)规定, 港口建设费征收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。 |
2020-12-25 15:4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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