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策
关于《福建省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》的政策解读
2017年福建省钢铁行业烟粉尘、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为4.65万吨、1.76万吨、2.41万吨,分别占全省排放总量的31.4%、15.7%、15.5%,是我省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。 |
2019-08-01 15: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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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福建省钢铁行业烟粉尘、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为4.65万吨、1.76万吨、2.41万吨,分别占全省排放总量的31.4%、15.7%、15.5%,是我省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。 |